凉山恢复房贷“商转公”!
2024-08-14 21:38 来源: 凉山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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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日起,凉山在全州范围内恢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(简称“商转公”)。记者近日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该业务由商业银行对“商转公”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批,双方商定选择“先还后贷”或“以贷还贷”方式后,可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;该业务暂定执行期为两年。

如何办理该项业务?
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?

近日,记者专门采访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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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哪些情况可以申请“商转公



此次申请“商转公”职工需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,且购房时申请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,按时偿还该贷款满12个月且2年内无连续3次或累计6次逾期,符合《凉山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》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的有关要求。

“商转公”贷款涉及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,且住房抵押权人仅为该商业贷款发放银行,同时无其他抵押、查封、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;办理“商转公”贷款的银行是凉山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,“商转公”业务只能在同一银行办理,现贷款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偿还该贷款(办理了商贷“按月提取”业务的先取消该项业务);已办理过该套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购房提取的职工,再办理了商业贷款的,不适用“商转公”。

同时,申请“商转公”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商业住房贷款的余额(即在银行的贷款总额减去贷款人已归还的本金),不得超过公积金可贷最高额度;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,倍数为25倍;申请“商转公”的贷款额度以万元为单位。

申请“商转公”的贷款年限,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的剩余年限,也不能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。申请“商转公”的贷款,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标准执行。申请“商转公”的贷款,抵押担保方式不变,与原该笔住房贷款的抵押担保方式相同。

申请“商转公”贷款成功后,贷款资金划转到商贷银行提供的这《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函》中的指定银行账户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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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办理“商转公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



据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办理“商转公”时,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与商业贷款的申请人一致,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婚姻证明、银行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,购房所在地房管部门的查房证明,通过银行审批获取《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函》,函中要明确‘先还后贷’或‘以贷还贷’方式和商贷银行。

职工“商转公”办理方式按“先还后贷”和“以贷还贷”两种方式执行,由“商转公”申请人和银行商定选择,其中,“先还后贷”适用于自筹资金先结清原商业贷款,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;“以贷还贷”适用于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结清原商业贷款。

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申请人使用‘先还后贷’,向商业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《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函》后,在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30日内,要自行结清原商业贷款、解除原贷款抵押,并向商业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商贷结清证明和‘商转公’贷款手续,通过审批后,公积金委托银行才会通知签订贷款合同,完成抵押登记,发放贷款。”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申请人使用“以贷还贷”,向商业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《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函》和“商转公”贷款手续后,通过审批,委托银行会直接通知签订贷款合同,完成抵押登记,发放贷款。

此外,“商转公”必须符合《凉山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》及《凉山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中的相关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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